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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訓班實施道路駕駛考驗及道路駕駛學習課程之合法性

日期:112-03-21    資料來源:第五組

有關駕訓班實施道路駕駛課程,學員均依規定領有學習駕駛證,由駕駛教練在旁指導,且在規定之學習駕駛道路及時間駕車,自亦無違反同條例第21條第6款「領有學習駕駛證,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,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。」及第7款「領有學習駕駛證,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。」之疑義。

類別:[最新消息]
上版日期:112-03-21
下版日期:112-11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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